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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生產有毒食品罪一般會被判幾年

毒品辯護 閲讀(5.91K)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標準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食品衞生管理法規,故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具體量刑標準為:
1、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院對生產有毒食品罪一般會被判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