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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不服仲裁怎麼辦?

仲裁 閲讀(2.41W)
起訴狀不服仲裁怎麼辦?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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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狀怎麼辦?起訴狀怎麼寫呢?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你好,對於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狀怎麼辦這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7、48、49、50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權利的救濟程序。

一、“一裁終局”的情況由本法第47條規定以下幾種情形: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這些爭議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