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壞社會治安環境打架鬥毆怎麼處理?
處置打架鬥毆的流程是:
1、公安機關接到報警電話,然後迅速出警。
2、到達現場後,繼續打架鬥毆的,進行制止,現有警力無法制止的,呼叫支援。
3、已經結束的,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對傷員進行救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鬥毆承擔什麼責任?
1、民事責任
在打架鬥毆中,行為人給對方的人身或財產帶來損害,行為人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行為人屬無行為能力的人,自己不能承擔賠償責任的,則由監護人承擔。
2、行政責任
有責任能力的行為人,如果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或者結夥鬥毆,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
如果打架鬥毆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另外,雙方聚眾鬥毆的,則構成聚眾鬥毆罪。
三、打架鬥毆拘留多久?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1、打架鬥毆傷人僅造成輕微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或者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2、 造成輕傷以上結果的,成立故意傷害罪,可能會被刑事拘留。
打架鬥毆要承擔的責任有三種,一種的民事責任,一種是行政責任,最後一種是刑事責任。對於民事責任來説,賠償對方損失就行;對於行政責任來説,對打人者處拘留、罰款;對於刑事責任來説,要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