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管轄>

民事訴訟保全程序是怎樣的?

訴訟管轄 閲讀(1.26W)

【為您推薦】高新區律師 武寧縣律師 平南縣律師 清鎮市律師 吳江市律師 河間市律師 武侯區律師   

民事訴訟保全程序是怎樣的?

民事糾紛中,民事訴訟是解決糾紛協商未果的良好辦法。而在財產糾紛中,法院一般會凍結或扣押當事人的財產,為了使自己的經濟利益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不受損害,許多當事人會選擇訴訟保全來保全自己的財產。那麼如何申請保全呢?其過程又是如何的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講解民事訴訟保全程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提出申請

證據保全提出的主體。通常情況下,是由當事人申請,有些情況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主動採取保全措施。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這是他的權利;在他申請訴訟保全的同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這是他的義務。只要當事人的申請符合訴訟保全的條件,並且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都應當作出財產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時,沒有必要作調查,但必須對當事人的申請認真進行審查。

訴訟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在起訴以後判決執行以前或者在起訴的同時,向人民法院採用書面方式提交書面申請。以口頭方式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附卷,並由申請人簽字、蓋章。申請書和筆錄應當載明請求訴訟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標的物或者有關財產的種類,數量、價額及所在地。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採取訴訟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製作財產保全的裁定,應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此外,在判決生效後至該判決執行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毀財產的行為,必須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二、申請人提供擔保

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擔保主要採用財物擔保的形式,提供擔保的財物數額應相當於請求保全的金額,擔保能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的權利都能得到平衡。)

擔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證方式主要為保證金(現金或存款)、土地或房產等不動產以及銀行保函、信用擔保。

現金認可度很高,所有法院均認可。但是現金訴訟保全擔保的成本最大。因為按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保全申請人需要申請保全被申請人價值多大的財產,那麼自己也要提供多大價值的現金。不動產認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法院只認可無抵押的房產或土地。這無形中增加了申請人提供此類擔保的難度。 銀行保函,尤其是國有大型銀行保函認可度很高。由於銀行訴訟保全擔保函是以銀行的信譽作為擔保,因此,幾乎不存在銀行無法兑現保證責任的可能性。能夠出具訴訟保全擔保銀行保函的擔保公司鳳毛麟角,已知的僅有深圳硅銀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訴訟保全部可以協助開具銀行訴訟保全擔保函。

綜上所訴,訴訟保全能最大可能的減少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的財產損失,但需要注意的是,財產保全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供擔保,如此才能使在財產保全中的不當損失得以相應賠償。在此小編提醒您,申請保全應嚴格遵守民事訴訟保全程序,為了保證將來更好執行判決,或為了避免財產遭受不當損失,請及時申請訴訟保全。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