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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民法典有溯及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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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那它對施行之前的法律事實可以適用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了回答《民法典》有溯及力嗎這一問題的相關知識。

我國的民法典有溯及力嗎?

一、我國的民法典有溯及力嗎

法律的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頒佈後對它生效以前的行為和時間是否適用的問題。適用,該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該法律就沒有溯及力。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意為任何法律規則不得適用其生效之前的行為,它與確定性原則一樣,是得到世界各法系普遍承認的一項法律原則。

根據《立法法》中“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的規定,法律只適用於其施行後的事件或行為(法律事實),法律只面向將來發生效力,而對其生效前的法律事實沒有調整力。

在我國的民事法律實踐中,貫徹的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就是説新法一般沒有溯及力。“有利追溯”原則,即如果新法有利於保護民事權益,就使該法律具有追溯力。還有就是事實發生在《民法典》施行前,但當時沒有法律規定,《民法典》有規定的,可適用《民法典》。

一般而言,對於新法與舊法的銜接與適用問題,除了《立法法》規定的“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特殊法優於普通法、新法優於舊法、一般不溯及既往”等法律適用原則外,最高院還會通過發佈司法解釋或者相關規定明確相應問題。具體到《民法典》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的銜接適用問題而言,一般以法律行為發生或持續時的法律法規進行調整,遵從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特殊法優於普通法、新法優於舊法、一般不溯及既往、有利追溯等法律適用原則,並以出台的相應司法解除或規定的具體內容為適用依據。

二、法不溯及既往原則的法律基礎

法的公佈生效説。法律要取得作為法律所具有的拘束力,就必須適用為它所規範的人,而這種適用必須以法律公佈從而使被規範者得以知曉為前提。

既得權理論。如果一項法律剝奪或者損害了根據現行法律所取得的既得權利,或者針對過去的交易或者行為創設新義務,施加新責任,或者取消其行為能力、資格,則該法律就屬於“溯及既往”並因此而無效。

信賴利益保護説。任何社會成員只要依據法律行事,其便有權期待和信賴獲得法律規定的積極效果,這種信賴是正當的,不應因法律的變更而失去保護,新的法律不能剝奪社會成員基於原有法律而產生的正當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