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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起訴法院多長時間開庭?

訴訟仲裁案例 閲讀(2.54W)

一、民間借貸起訴法院多長時間開庭?

民間借貸起訴法院多長時間開庭?

民間借貸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二、民間借貸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一)個人債務糾紛起訴流程包括提交訴狀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開庭審理、質證、辯論——宣佈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執行。

(二)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於維護權益,有利於執行。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對於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民間借貸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一般案件審理時間是在三個月到六個月的時間,民間借貸訴訟的流程是提交訴狀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開庭審理、質證,宣佈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