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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糾紛怎麼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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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糾紛怎麼提起訴訟

著作權糾紛怎麼提起訴訟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著作權民事糾紛的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立案:法院經立案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3、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證據交換。

5、開庭審理。

6、專業鑑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理案件的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進行專業鑑定。如果沒有法定鑑定部門,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選擇鑑定部門進行鑑定;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指定有一定權威的專業組織為鑑定部門,也可以委託國家科學技術部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但不應委託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國家版權局進行專業鑑定。鑑定部門和鑑定人應當鑑定專業技術問題,對所提交鑑定的事實問題發表意見。鑑定部門和鑑定人應當將鑑定結論以及作出結論的事實依據和理由、意見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人民法院。鑑定結論應當經過當事人質證後決定是否採信;當事人有權要求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詢。

7、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不服裁定的,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不服判決的,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著作權糾紛種類

1、為他人撰寫的報告、講話稿等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糾紛。由他人執筆,本人審閲定稿並以本人名義發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著作權歸報告人或講話人享有。但出於本職工作的報告、講話屬於政府工作或者公益性工作的,報告人或講話人不享有著作權。

2、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與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糾紛。一部作品為其他人合法所有,而著作權人需要使用該作品,著作權人有權使用,作品所有人不得無理拒絕。但著作權人應當説明使用的理由。作品所有人可以著作權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著作權人在使用作品的過程中將作品毀壞或者滅失,著作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使用他人音樂作品的著作權糾紛。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音樂作品的,應當向作者支付報酬。去年,音樂著作權人向歌廳、酒吧等經營場所無償使用音樂作品的行為主張著作權是很好的例子。

4、自傳體文學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糾紛。對於特定人物的自傳體文學作品,一般看該作品寫做人與該特定人物有無約定,如無書面約定,則應當由該特定人物享有著作權。

5、因廣告語引起的著作權糾紛。廣告語在具備作品的構成要件時,應當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只要該廣告語具有獨創性,已經構成作品。

、著作權糾紛起訴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