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時效抗辯權利阻卻糾紛的律師費是多少?
訴訟時效抗辯權利阻卻糾紛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考慮的主要因素是: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二、訴訟時效抗辯答辯狀怎麼寫?
一)首文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三、訴訟時效中斷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義務人針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抗辯的時候,如果原告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有導致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的事由,針對訴訟時效的抗辯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而在司法實踐中,造成訴訟時效中斷的原因很多,所以相關的證據材料無法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