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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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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相關司法鑑定

若財物受損,可以申請對財物的損傷程度進行鑑定。如車輛發生損壞的,可以申請第三方對車輛的損傷程度進行鑑定,判斷車輛是否可以繼續使用,若可以繼續使用,需要多少維修費用;若不能使用,需要報廢,當前車輛價值是多少。

若人身受損,可以申請進行法醫學鑑定,對人體的傷殘程度進行鑑定,判斷因損害行為造成人體構成多少級的傷殘,以便計算損害賠償金額。

2、收集相關證據

相關專業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政府機關出具的認定結論;相關費用支出的證明;自身情況的證明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可以委託相關專業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擬,網頁裏面也有很多的模版可以參考。

(2)原、被告身份信息。被告信息個人難以調取,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查詢。

(3)相關證據。證明能夠得到損害賠償的證據。

4、開庭審理

一般分為以下幾個階段:開庭前準備;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辯論階段;最後陳訴階段。

5、判決

開庭後,法院會在審理期限內進行判決,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達判決書。

二、人身損害賠償起訴時效是多久?

1、在人身傷害賠償知識中人身傷害賠償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在人身傷害賠償中人身傷害賠償訴訟的長期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十年。

在人身傷害賠償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3、在人身傷害賠償知識中人身傷害賠償訴訟的特殊訴訟時效。

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在一些特別法中對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也不盡相同。《產品質量法》第45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