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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税務訴訟 閲讀(1.43W)

一、非税收入是否使用訴訟時效?

非税收入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非税收入適用於訴訟時效的,税務查賬的追溯期一般是三年,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五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五十二條 因税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二、非税收入包括了哪些?

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屬於財政資金範疇。廣義地説,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不包括社保基金及住房維修基金)。非税收入主要來源財政預算內的非税收入;財政預算外的非税收入;遊離於財政之外的政府各答部門的收費和集資、攤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五十二條 因税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非税收入的訴訟時效是三年,特殊情況可以延長為五年時間,也就是説對於税收的訴訟必須要在有效期內進行訴訟才會受理的。非税收入的範圍包括了行政性事業收費;行政處罰的收費;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等相關的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