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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怎麼才能退税?

合理避税 閲讀(7.07K)

一、個人所得税怎麼才能退税?

個人所得税怎麼才能退税?

(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 6 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税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 6 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税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税前扣除的;

(5)納税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税率的。

二、辦理退税應當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完税憑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審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税人);

(二)誤徵誤交税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表複印件一份;

(三)退(抵)税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税款退税申請表》)一式四份;

(四)退税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税原因及申請退税金額;

(五)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複印件一份;

(六)員工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七)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説明》;

(八)税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納税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複印件加蓋公章並統一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個人所得税的退税處理,是基於國家出台的相關政策規定來進行辦理的,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個税繳納標準和實際預繳情況來進行認定,納税人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提交相關材料,由税務部門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