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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審核不通過該如何處理?

社保 閲讀(3W)

一、社保審核不通過該如何處理?

社保審核不通過該如何處理?

審核未通過可能是申報不符合相關要求,需要再次申報。新參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請攜帶以上資料直接到服務大廳養老、失業、工傷基金中心櫃枱填寫《社會保險參保單位登記表》、《社會保險繳費個人登記表》,加蓋公章後辦理參保手續,業務申報服務承諾。接待受理、審核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凡業務資料手續齊全的,當日辦結,因資料手續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辦結。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税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國對於社保辦理的具體程序和要求,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工作情況而定,我們公民沒有工作的那麼是無法辦理相關社保的,具體情況可以提交材料到社保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