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採購合同書模板
供方方:(甲方)
需方方:(乙方)
為明確責任、履行約定,經甲乙雙方商訂如下煤炭買賣合同。
一、 合同標的和數量:1.合同標的:煤2.合同數量:全年噸、每月供貨至少10萬噸(以交貨日期為準)
二、 供煤時間及交貨地點和合同價格
1. 供煤時間:
2. 交貨地點:
3. 合同價格:
三、 驗收方法
1. 數量、質量的驗收以發運港共同認可的商檢為準。
2. 到達港的數量與發運港的數量以交通部規定的0.5%正常盈虧,到達港後如高於0.5%或接收方對到達港的數量有異議時可申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商檢驗量檢測。
3. 質量應以發運港為準,到達港後如大於150大卡公斤,雙方可尋求第三方共同認可的商檢,所發生的費用由差錯方承擔,如在150大卡公斤內,應以發運港的煤質報告為準。
4. 無論數量還是質量驗收,甲、乙雙方均應參加共同驗收。若有一方未到驗收現場,即視為認同驗收結果,並不得提出異議;採樣後,共同制樣,對樣品進行封存、備驗。
四、 質量標準及結算方法
1. 質量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氣幹基揮發份(Vad) ≥23%;乾燥基全硫(St,d) <1%;全水<8%<>
2. 結算方法:
A. 合同期內加權熱值大於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價上浮14元噸.熱值小於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噸。熱值小於4800大卡公斤拒收。
B. 合同期內加權幹基揮發小於23%部分,每低1%煤價下浮2元噸,小於20%拒收。
C. 合同期內加權含硫大於1%部分,每高0.1%煤價下浮1元每噸,大於1.2%部分,每高0.1%煤價下浮2元噸,大於1.5%拒收。
D. 合同期內加權全水分超過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噸。
E. 若出現媒質在拒收範圍或上下不一致的情況,乙方有權隨時拒收。
五、 結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後貨,貨到碼頭後,先付所報煤款的60%,待供方票據出具後,付清餘款。提報計劃,開具全額增值税票。
六、 委託限制:除了買方委派的執行單位,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與職責,委託於他人,除非事先獲得雙方的書面許可。
七、 其它約定
1. 結算單位為中電洪澤熱點有限公司。
八、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執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由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
出賣方: 買收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