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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買賣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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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賣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讓方):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政策法規之規定,出賣方通過______________,自願將以下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賣給買受方,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存量房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1、坐落: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號:___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室號:____________。
2、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產權登記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登記附記:閣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行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年。
第二條:房屋其它情況。
1、該房屋其它所(共)有權證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共)有權證。
(2)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徵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權人的同意。
2、房屋抵押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註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3、房屋租賃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係,並註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4、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該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第三條:房屋價款。該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________元整。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於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託管賬户。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准以後,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託管有關規定收取房屋價款。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____款。(僅選一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買受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整;買受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整;買受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貸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條: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1、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並按下列第_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房屋交付。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__天。出賣方應當於上述日期前騰空該房屋,並書面通知買受方進行驗收。買受方應當在出賣方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會同出賣方,共同對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方應該當場將該房屋和房屋附屬物品以及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方承擔。由於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出賣方承擔。
(2)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户餘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
(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户餘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
第五條處理。
第九條:出賣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條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關情況,保證沒有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如因出賣方上述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後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它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出賣方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房屋交付時,本合同
第一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方式處理。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______(或(協商)或(評估))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第十一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原有户籍遷移的承諾。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______((有)(無))落户於該房屋的相關户口。(僅選一種)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內,將原先落户於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關係遷出。逾期遷移原户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户口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關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屬於出賣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屬於買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1、該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2、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類型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讓出賣方承擔。
第十四條:關於買賣税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
1、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税費,按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____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2、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賣雙方均未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2)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____省、市相關規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3、物業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後發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
4、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准以後,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户手續。
第十五條:房屋交付以後,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決。(僅選一款)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仲裁機構或法院。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牴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本存入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打印文本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______(或(貸款銀行))各執一份。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註銷手續;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
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後再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註銷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出賣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買受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