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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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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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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標準。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為規範生產經營的過程、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而制定的內部規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這裏的“重大損害”一般由用人單位的內部規章規定,因為企業類型各有不同,對重大損害的界定也千差萬別,故對此沒有統一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