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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的種類

社保糾紛 閲讀(3.22W)

目前我國醫療保險分為兩大類: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一、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社會醫療保險有3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二、商業醫療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營的,贏利性的醫療保障。消費者依一定數額交納保險金,遇到重大疾病時,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商業醫療保險單位或個人自願參加,政府沒有強制規定。單位或個人繳納全部保險金,政府沒有補助。比如:重大疾病保險、高發重大疾病全保、住院補償性保險、意外醫療險等等。

醫療保險的種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