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生簽訂勞動合同是否無效呢?
當然是有效的。這是因為在校生一般已經達到了《勞動法》規定的就業年齡,並且其在校大學生的身份也非《勞動法》規定排除適用的對象。如果雙方在協商一致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籤訂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單位工作也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二、那麼在畢業之前需要和實習單位簽訂什麼文件?
1.在還保留學生身份之前,公司與之建立的都不是勞動關係,只是勞務關係,符合僱傭關係特徵的,可以認定為僱傭關係。
2.還沒拿到畢業證的仍然屬於在校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籤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因此還沒拿到畢業證的應屆生簽訂的是就業協議書。
3.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與學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之間簽訂的,對即將形成的勞動關係及勞動關係中雙方基本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
4.就業協議形成的三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學校、學校應屆畢業生。
5.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不同:
①就業協議由三方當事人簽訂,而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方當事人簽訂;
②在校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尚未畢業,還仍然是在校學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籤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③就業協議僅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即將形成勞動關係及形成勞動關係後,雙方應當履行的基本權利義務進行的約定和確認,不具備勞動法要求勞動合同必須包括的合同條款。
在我國相關的大學生,在沒有拿到畢業證之前依然可以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受到我國的勞動法律的保護。我國的勞動法律規定,只要勞動者達到相應的年齡,就可以依法的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受到我國的勞動法律的保護。勞動者應與用人單位積極的簽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