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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裏居住證明怎麼寫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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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裏居住證明怎麼寫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一、城裏居住證明怎麼寫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城裏居住證明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申請人的信息;居住地;居委會的簽字和蓋章。居住證明是當事人所居住的當地派出所裏提供的證件,以證明現在在這裏臨時居住,相當於暫住證。如果是農村户口,持户口本去村支書處開一個居住證明,由村支書籤字,蓋一個村裏的公章。如果是城市户口,就去居委會找居委主任,開一個同上的證明。如果是外地户口異地居住,那麼準備個人照片、身份證複印件,去當地派出所辦理。

二、居住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1、申請單位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

2、申請人資格要求: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週歲,女性不超過55週歲。

三、居住證辦理材料包括哪些?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准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

4、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

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

6、社會保險繳存證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8、《誠信聲明》

9、《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等。

居住證明在生活中的各個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辦理居住證明需要的材料和相應的流程需要根據當地的要求執行。目前我國很多地區開始實行電子版的居住證,不僅辦理流程方便,也更加便於攜帶,能夠有效的提高辦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