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賠償>

不算工傷公司需要支付費用嗎?

工傷賠償 閲讀(1.1W)

如果説勞動者的受傷情況不構成工傷後,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工傷賠償費用的,那麼受害人是可以要求侵權方支付醫療費用、護理費用、誤工費以及其他費用,如果説勞動者因為受到的意外傷害造成殘疾等情況後,受害人也是可以向侵權方索要殘疾生活輔助具費以及殘疾賠償金的。

不算工傷公司需要支付費用嗎?

不屬於工傷的可以要求賠償人身損害賠償。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説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或者是在合理上下班的途中發生了機動車事故後都是屬於工傷意外事故的,在發生了工傷情形後也是需要勞動者及時的通知用人單位,同時勞動者也是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工傷鑑定的,然後根據工傷鑑定等級確定賠償項目和賠償項目的。

在我國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中,如果是勞動者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人身損害的,此時一般情況下都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用人單位需要進行賠償,但是如果是不能認定為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是不需要對勞動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