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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傷待遇審核不服怎麼辦?

工傷賠償 閲讀(1.68W)
對工傷待遇審核不服怎麼辦?

一、對工傷待遇審核不服怎麼辦?

1、對工傷待遇審核不服,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訴訟、或者是行政複議的請求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勞動者認定構成了工傷的,那麼之後可以依法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具體包括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等等。而在造成不同傷害情況下,可以享受的待遇以及待遇級別也是會存在差異。至於作出的工傷賠償數額,也是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計算,除了要考慮受傷職工的傷情外,同時還要結合具體治療的花費、當地關於工傷賠償的標準

3、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二、受工傷後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職員的傷情,若是依法被認定為工傷,那麼無論後期是否被鑑定為傷殘,都可以享有相應的工傷待遇。法定的工傷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生活護理費等的費用,受傷職員可以獲得哪些賠償,需要結合實際的情形才可以確定。若是認為自己享受的工傷待遇與法律規定不符,則可以提出行政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