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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傷糾紛判決

工傷糾紛 閲讀(3.19W)
酒店工傷糾紛判決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為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為,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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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童工受傷是否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1、由於未滿16週歲的未成人屬於童工,童工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與用工單位構不構成合法的勞動關係,所以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認定條件,故無法通過工傷處理。

2、雖然非法僱傭童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但是依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在用工時,用人單位負有審查勞動者實際年齡的義務,未盡實質審查義務非法僱傭童工緻勞動者受到傷害的,應賠償受害者因此所受到的合理損失。

3、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定,童工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全部由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4、可以根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其因工導致的傷害,這包括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一次性賠償金、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