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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鹽城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高温補貼 閲讀(2.7W)
江蘇鹽城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鹽城從事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30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明確,不按規定發放高温費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温費的,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也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此外,高温下工作中暑也算工傷,根據相關規定,勞動者因高温工作中暑被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外地一些企業存在拿西瓜、綠豆湯、藿香正氣水等實物替代高温津貼的現象。這樣不行!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貼。

然而,要獲得高温津貼有一個前提條件: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高温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並要求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員工在高温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温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因此江蘇鹽城他的高温補貼是比較高的,通常是在6~9月,四個月之間發放,而且在這四個月期間,只要勞動者他從事的是室外的露天工作,或者是他的室內工作條件已經達到33度以上,並且達到33度以上,儘管企業內部有降温的一些設施設備,依然是沒把這個温度降下來的,就是可以領取至少300元的高温補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