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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單樣本分類都有什麼?

票據糾紛 閲讀(3.03W)

提單相當於合同,是承運人和託運人之間訂立的協議,規定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提單不是由雙方共同簽字的憑證,但是提單中的內容雙方都是很明確的。運價、運輸條件等都是雙方規定好的。那麼,提單樣本分類都有什麼呢?

提單樣本分類都有什麼?

按不同的分類標準,提單可以劃分為許多種類:

一、按提單收貨人的抬頭劃分

1、記名提單(straight b/l)

記名提單又稱收貨人抬頭提單,是指提單上的收貨人欄中已具體填寫收貨人名稱的提單。提單所記載的貨物只能由提單上特定的收貨人提取,或者説承運人在卸貨港只能把貨物交給提單上所指定的收貨人。如果承運人將貨物交給提單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該人佔有提單,承運人也應負責。這種提單失去了代表貨物可轉讓流通的便利,但同時也可以避免在轉讓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

使用記名提單,如果貨物的交付不涉及貿易合同下的義務,則可不通過銀行而由託運人將其郵寄收貨人,或由船長隨船帶交。這樣,提單就可以及時送達收貨人,而不致延誤。因此,記名提單一般只適用於運輸展覽品或貴重物品,特別是短途運輸中使用較有優勢,而在國際貿易中較少使用。

2、指示提單(order b/l)

在提單正面“收貨人”一欄內填上“憑指示”(to order)或“憑某人指示”(order of……)字樣的提單。這種提單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單又分為託運人指示提單、記名指示人提單和選擇指示人提單。如果在收貨人欄內只填記“指示”字樣,則稱為託運人指示提單。這種提單在託運人未指定收貨人或受讓人之前,貨物所有權仍屬於賣方,在跟單信用證支付方式下,託運人就是以議付銀行或收貨人為受讓人,通過轉讓提單而取得議付貨款的。如果收貨人欄內填記“某某指示”,則稱為記名指示提單,如果在收貨人欄內填記“某某或指示”,則稱為選擇指示人提單。記名指示提單或選擇指示人提單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銀行的名稱,也可以是託運人。

指示提單是一種可轉讓提單。提單的持有人可以通過背書的方式把它轉讓給第三者,而不須經過承運人認可,所以這種提單為買方所歡迎。而不記名指示(託運人指示)提單與記名指示提單不同,它沒有經提單指定的人背書才能轉讓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單在國際海運業務中使用較廣泛。

3、不記名提單(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單上收貨人一欄內沒有指明任何收貨人,而註明“提單持有人”(bearer)字樣或將這一欄空白,不填寫任何人的名稱的提單。這種提單不需要任何背書手續即可轉讓,或提取貨物,極為簡便。承運人應將貨物交給提單持有人,誰持有提單,誰就可以提貨,承運人交付貨物只憑單,不憑人。這種提單丟失或被竊,風險極大,若轉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時,極易引起糾紛,故國際上較少使用這種提單。另外,根據有些班輪公會的規定,凡使用不記名提單。在給大副的提單副本中必須註明卸貨港通知人的名稱和地址。

您應該對不同種類的提單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其中需要注意的是,雙方在簽署提單之後,要嚴格按照提單規定的運價和運送方式進行貨物運輸,同時要注意以上三種訂單的使用範圍。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需要諮詢,歡迎聯繫本站律師,為您進行專業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