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計劃生育>户口>

甘肅省户口遷移是怎樣的?

户口 閲讀(2.75W)

一、甘肅省户口遷移是怎樣的?

甘肅省户口遷移是怎樣的?

服務對象】∶

常住户口在甘肅省內,由於購房搬遷、工作調動、投靠親屬、畢業分配等原因,需在本省範圍內辦理户口遷移的居民。

【辦理條件】︰

被申請人持有的原籍《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登記信息與公安網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登記信息—致的居民。

【辦理流程】∶

1、居民遷入受理:申請人持書面申請、《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與遷入原因相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户。

2、遷入地派出所向所屬分縣局(市局)上報申請人落户相關材料,待准予遷入審核批准後,向被申請人遷出地派出所發出户口遷出申請,遷出地派出所依據遷出申請辦理遷出業務。

3、居民辦理落户:遷入地派出所收到遷出地派出所遷出告知後,及時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落户業務。

【辦理時限】︰

遷入地派出所在3個工作日內向分縣局(市局)上報落户審批材料。分縣局(市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後並反饋派出所。遷入地派出所收到准予遷入通知後,在1個工作日內告知遷出地派出所,遷出地派出所在當日完成遷出註銷。遷入地派出所在註銷後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落户。

【不予辦理情況】∶

1、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落户材料與公安網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登記信息不—致的。

2、申請人提交虛假的落户證明材料。

二、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户口遷入落户

對具有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各類專家、留學回國人員、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以及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各類人才,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户口遷入落户。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户口准予遷入證明》。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原籍户籍證明。

5、所在工作單位證明或錄(聘)用證明。

6、相關學歷、職稱證書、護照等證件。

7、《申請户口遷入落户表》一式兩份。

户口遷移有很多種情況的原因都可以進行户口遷移,户口遷移的條件包括投靠親屬進行遷移,在當地買房進行户口遷移,通過畢業分配進行户口遷移,或者通過工作的調動進行户口的遷移等,遷入地派出所在註銷後一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