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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的工資怎麼算?

產假 閲讀(1.14W)

產假是女職工分娩前後享受的休假待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對產假做了具體規定,指出女職工生育至少可以享受98天產假。那麼,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是怎樣的?產假的工資怎麼算?詳情請見下文介紹。

產假的工資怎麼算?

產假的工資怎麼算?

關於產假的工資,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領取生育津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產假的工資怎麼算的知識。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用人單位漠視法律規定,在女職工生育期間減少產假待遇,甚至違法辭退女職工,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的。如果您正在遭受以上不公正的待遇,您可以諮詢本站勞動糾紛方面的專業律師,用法律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