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人權利有: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清理遺產;管理遺產;訴訟代理等。遺囑的執行是指遺囑生效以後,由特定的人按照遺囑的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行為及程序。遺囑自遺囑人死亡之日起開始執行。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