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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閲讀(1.24W)

從股權性質看,股權屬於財產權利,是股東對公司所享有的權能、具有價值,可以交易,定義在財產範圍內是沒有問題的。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的規定所述,婚前財產、通過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取得且確定只歸屬於一方個人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股份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做出約定,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那麼,這裏公司的股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關鍵要看公司股權的取得時間、方式以及有無婚內財產定。對公司的股權有婚前就取得的,也有婚後取得的,在結婚時也沒有做過婚內財產約定,所以,在婚前取得公司股權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後取得的股權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