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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間能否做財產公證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閲讀(8.55K)

婚姻期間可以做財產公證
根據《公證法》第二條,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因此,婚姻期間可以申請做財產公證。

婚姻期間能否做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