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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有什麼?

工程質量糾紛 閲讀(1.95W)

一、綠化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有什麼?

綠化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有什麼?

本標準的分項、單位工程質量,均分“優良”、“合格”和“整改 合格”三個等級。

1、合格

(1)保證項目必須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項目抽檢的點應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

(3)允許偏差項目抽檢的點數中,有70%及其以上的實測值應在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的實測值也應基本達到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2、優良

(1)保證項目必須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項目抽檢的點應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點符合優良規定,該項即為優良;優良項數應占檢驗項數的50% 及其以上;

(3)允許偏差項目抽檢的點數中,有90%及其以上的實測值應在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的實測值也應基本達到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印花税的相關內容

(一)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印花税税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萬分之三。2、印花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税。因採用在應税憑證上粘貼印花税票作為完税的標誌而得名。印花税的納税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户和其他個人。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計税依據含增值税

在按合同金額計徵印花税的情形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計税依據是否含增值税按以下三種情況處理:(一)如果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額,以不含税金額作為印花税的計税依據;(二)如果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額又有增值税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税金額作為印花税的計税依據;(三)如果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税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税金額)作為印花税的計税依據。

(三)印花税如何交納

印花税實行的是“三自”繳納方式,印花税暫行條例中僅對納税時間作了規定,並沒有對納税地點進行明確,這説明印花税注重的是合同是否貼花,而不強調在哪裏貼花。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合同在簽訂時貼花”的“簽訂時”不是一個點的概念,而是一個時間段的意思。例如,北京的某企業上午在上海簽訂了一份應税合同,下午將此合同帶回北京貼花,這也應理解為“簽訂時貼花”。

隨着我們國家的經濟水平不斷提高,所以在社會中也會有越來越多的工程建設工程,那麼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也與使用者息息相關,國家也是十分的重視工程的質量安全,所以不僅制定了相關的標準和要求,同時也會要求在工程施工方在完工後也要通過監理公司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