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鑑定>其他鑑定>

車禍面部疤痕傷殘鑑定標準

其他鑑定 閲讀(3.29W)
車禍面部疤痕傷殘鑑定標準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面部疤痕傷殘鑑定標準2017是什麼?

工傷面部十級傷殘標準為:“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大於2平方釐米”;超過的從九級、八級靠(以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一級勞動能力鑑定的為準)。 先按規定程序申請工傷認定(含配套傷殘等級鑑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職工參保工傷保險的,賠償和工傷待遇由其全額負擔。適用國務院發佈修正後的最新《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上網輸入最新《工傷保險條例》搜索下載對照吧,全文約9千餘字,主在閲讀對照第14、17~18、30~37條和第62條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