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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起訴前妻不給撫養費?

子女撫養 閲讀(1.25W)

怎樣起訴前妻不給撫養費?

一、怎樣起訴前妻不給撫養費?

(一)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二)交到沒有支付撫養費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三)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四)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二、起訴撫養費需要材料

(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複印件;

(二)離婚協議書以及複印件;

(三)離婚證及其複印件;

(四)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五)預交案件受理費。

如果要不按照500一月的標準,那還要提供他的工資收入證明。

三、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户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四、相關費用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當男女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出現了任何的感情問題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為了確保在離婚時雙方的權益都受到保護,那麼國家也是規定了在離婚時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同時要將撫養權進行分割,那麼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也是需要定期的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