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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出軌撫養權怎麼判決?

子女撫養 閲讀(2.1W)

一、婚內出軌撫養權怎麼判決?

婚內出軌撫養權怎麼判決?

一方出軌,法律對子女撫養權的規定: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出軌是涉及到婚姻法當中規定的夫妻雙方的忠實的法律義務,與孩子的撫養權沒有直接的關聯,也不是孩子撫養權認定的一個法律依據。

是否出軌與是否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是兩回事,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標準是看由誰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就判給誰撫養,另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在孩子的撫養權的處理過程當中司法實踐一般的原則是: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是一個基本的原則,這個基本原則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可從以下細節進行考慮:

1、孩子目前是跟誰一起生活,尤其是幼兒園之前的孩子維持目前的現狀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所以司法實踐當中會考慮到目前孩子是跟誰一起生活。

2、雙方的經濟條件與居住條件,如果一方住房條件很差也沒有生活來源,而另一方經濟及條件相對比較不錯,經濟比較寬裕,能夠去撫養小孩子的話,從司法實踐來看,法院一般會支持經濟條件比較好的一方。

二、離婚後孩子改姓,怎麼辦手續?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那麼,如果非要給孩子改姓,簡單來説需要兩個步驟。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攜帶户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户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

户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户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户籍辦理機構的。

綜上所述,婚內出軌是我國道德所譴責的一種行為,在訴訟離婚的時候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出軌一方給予一定的精神補償。並且把出軌作為一個證據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