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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範是怎麼計算撫養費的?

子女撫養 閲讀(3.06W)

法律規範是怎麼計算撫養費的?

一、法律規範是怎麼計算撫養費的?

按照以下的規定計算撫養費: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條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九條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第九條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二、撫養費具體包括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1、對生活費而言,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孩子購買電腦手機等數碼產品的費用、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只要並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2、對教育費而言,撫養費指尚在學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公立學校教育費。上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學費,為上更好的公立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以及興趣素質提高班學費等,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3、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大多數公民在未成年之前,都沒有通過勞動獲得經濟收入的能力,且孩子在未成年之前,是否觀並不十分明確,故此父母不僅需要履行撫養的義務,也需要盡到監護的職責。對於已經離婚的家庭來説,一方父母會喪失撫養權,但是依舊享有孩子的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