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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從理論上説,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對遺囑有異議,可以向法院起訴(包括對法院已經判決的上訴),主張遺囑無效。但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如果沒有遺囑無效的證據,起訴(上訴)勝訴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建議放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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