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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領養子女

收養贍養 閲讀(1.16W)
怎樣領養子女
律師解析:一,通過福利院收養陌生人的孩子。
二,收養親戚的孩子。
三,收養親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四,繼父、繼母收養繼子或者繼女。
夫妻收養孩子,不能私下進行,必須到被收養孩子的親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到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成立,未辦理登記手續的,收養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