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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遷户口要什麼手續

離婚 閲讀(3.36W)

1、需要當事人持身份證、户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到遷入地區户籍派出所申請遷入户籍。
2、取得準遷證,回到户籍目前所在派出所,註銷户籍,取得户籍遷移證明。
3、最後再回到落户派出所,申請落户。
根據《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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