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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起訴離婚代理詞怎樣寫?

離婚 閲讀(2.15W)

多次起訴離婚代理詞怎樣寫?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某些層面無法達成一致,而交由法院進行處理判決的離婚方式。起訴離婚一般會找代理律師跟法院寫一份離婚起訴代理詞,那麼多次起訴離婚代理詞怎樣寫呢?代理詞一般包括離婚的依據及理由陳訴、子女跟隨權及財產分割等。以下為範本:

起訴離婚代理詞

審判長、人民審判員: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 仙居縣城北法律服務所接受原告李美女的委託,指派我們擔任其訴訟代理人,依法出庭、參加本案訴訟活動。在開庭前,我查閲了本案的卷宗材料,作了必要的調查,與委託人進行了交談,今天又認真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陳述及法庭調查,對本案有了較為全面的瞭解。為了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履行代理人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及雙方爭議的焦點發表如下代理意見,請法庭予以參考:

一、 本代理人認為,原、被夫妻關係感情已徹底破裂,法庭應依法准予原、被告離婚。其理由有三點:

1、 原、被告婚前泛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沒有建立起真摯的夫妻感情,正常為家庭的生活瑣事發生吵架。

2、 原、被告雙方性格合不來,興趣各異,話不投機,難以共同生活。

3、 2010年9月28日,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法院在2010年10月28日作出不準原、被告離婚後,雙方沒有任何和好的行動,雙方各自過各自生活,夫妻關係沒有任何改善。

綜上三點,本代理人認為,這種沒有感情的夫妻關係,如果勉強維持下去的話,給雙方都帶來無盡痛苦。因此,懇請法庭准予原、被告離婚。

二、關於雙方共同財產問題。

原、被告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建造一間磚瓦結構的房屋一間。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原告依法享有此房屋的權利,並在分割時,應依法照顧原告權益。

三、小孩李項康撫養權應由原告撫養,由被告支付必要撫養費。其理由是有二點:

1、孩子李項康一直由原告撫養,並且現在也在原告撫養,李項康與原告已建立起比較深的母子感情,考慮到小孩自身權益及有利小孩的健康成長角度出發,小孩由原告撫養為宜。

2、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孩子由原告撫養,被告應依法負擔小孩必要生活費和教育費,每月以300元為妥。

上述三點就是本代理人的代理意見。

以上就是多次起訴離婚代理詞怎樣寫的問題,離婚也有另外一種方式,即協議離婚,及夫妻雙方已對離婚所涉及的問題協商一致,不需要法院來處理。婚姻不易,孩子的成長更離不開夫妻雙方的照顧、教育,希望人人都可以珍惜自己的婚姻,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