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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離婚財產的時效怎麼規定

離婚 閲讀(3.01W)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判決書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為2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院強制執行離婚財產的時效怎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