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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能異地辦嗎要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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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常住户口所在地,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當事人離開户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可以在異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當事人可以在一方當事人離開户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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