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寫民事訴狀。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6、法院給當事人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原告開庭時間,原告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