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的退休年齡跟其所從事的工種有關,與其是否享受低保沒有關係。按照我國《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來看,一般情況下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就可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或者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者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三)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