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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看守所能把賬退回嗎?

婚姻家庭法規 閲讀(2.06W)

一、出看守所能把賬退回嗎

出看守所能把賬退回嗎?

可以的。因為看守所的日常用品需要自費購買,服刑人員會有一個屬於自己的賬户,如需給在押人員賬户存錢,可在正常工作時間前往看守所內勤處辦理。賬上結餘,可以在出看守所時提取。因為看守所為嫌疑人建立個人賬户存儲錢款,賬户內存款屬於嫌疑人個人財產,嫌疑人被釋放從看守所離開時,看守所有義務退還現金。

二、看守所的嫌犯權利

進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審查的人,是絕對禁止與外界任何人接觸的,但有會見律師的權利。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三、看守所與監獄的區別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衞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看守所一般適用於羈押還在審判期間的嫌疑人以及審判之後餘刑少於3個月的嫌疑人。並且看守所在離開的時候會將嫌疑人賬户內的錢退還給嫌疑人,因為賬户的存款是屬於服刑人員的,必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