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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強佔土地是什麼概念?

婚姻家庭法規 閲讀(1.49W)

一、一般強佔土地是什麼概念?

一般強佔土地是什麼概念?

強佔土地就是屬於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他人的土地;依據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強佔他人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造成損失的給予相應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二、非法佔有土地的行為如何認定?

(一)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

(二)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

(五)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土地的;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範圍佔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開墾區內進行開墾,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築物、構築物,重建、擴建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土地是由國家來進行分配,只要符合條件個人就可以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但如果他人進行強佔那麼必定就會承擔法律的責任,所以,在處理的時就需要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果自己的財產被他人霸佔,那麼就需要及時的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