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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辦離婚要等冷靜期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閲讀(2.69W)

一、11月辦離婚要等冷靜期嗎

11月辦離婚要等冷靜期嗎

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是必須經過冷靜期的。協議離婚,適用於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債務承擔等離婚事宜協商一致的情形。自今年1月1日起,協議離婚必須要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在這三十天內,任何一方均有權反悔,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並且,在冷靜期期限屆滿後的30日內,雙方還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否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

另外,在我國還有另外一種離婚方式——訴訟離婚,訴訟離婚,主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債務承擔等離婚事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形,起訴離婚,想要離婚的一方直接到對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即可。

温馨提示:雙方在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時,應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債務承擔等事宜進行明確、具體的約定,避免今後發生糾紛,若不清楚自己擬定的離婚協議是否存在法律風險,建議可以向相關的專業律師進行諮詢。

二、一方下落不明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夫妻一方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1、通過法院直接起訴離婚,解除婚姻關係,配偶下落不明,不滿兩年或兩年以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規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2、通過特別程序宣告失蹤或死亡來解除婚姻關係,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解除婚姻關係,如被宣告死亡其婚姻關係也在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

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有一個月的冷靜期。總而言之,辦理離婚手續時一方故意躲藏,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通過法院直接起訴離婚,申請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也可以通過特別程序申請離婚,以宣告對方失蹤或者死亡的方式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

現在離婚一般都是有一個冷靜期的,在這個冷靜期的時候如果後悔了不想要離婚的是可以不離婚的。但是如果是進行訴訟離婚的話,就沒有這個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的,離婚冷靜期一般就是在這個協議離婚裏面才會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