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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銀行流水算共同財產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閲讀(1.72W)

這個還是需要看是否是屬於夫妻共同生活中必要合理的花費,如果是屬於一方將其財產故意轉移至他人名下,那麼屬於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情況,那麼對於此種情況可以主張轉賬的款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時法院會對於無過錯一方予以照顧,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如果是合理花費,那麼相應銀行流水支出的款項不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評判分割。

離婚銀行流水算共同財產嗎?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擁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財產製,是規定夫妻財產關係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以及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夫妻債務的清償,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法律設立夫妻財產製,調整夫妻財產關係,對保護夫妻的合法權利和財產利益,維護平等、和睦的家庭關係,並保障夫妻與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現代各國有關婚姻家庭的法律均對夫妻財產製度作出了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如工資和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等,歸夫妻共同所有。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採用的是婚後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這裏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夫妻雙方如果要進行財產的分配問題,根據實際情況遵照我國的法律法規規定的男女平等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以及有利於生活來進行處置。如果雙方就共同財產問題協商清楚的話,所以説東方來進行處置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