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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多少時間內處理財產?

財產分割 閲讀(1.87W)

離婚後多少時間內處理財產?

一、離婚後多少時間內處理財產?

離婚時財產分割協議就已經生效,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如果不能按照判決分割財產可以繼續訴訟主張權利。《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是指被執行人隱藏、轉移財產,致使判決無法執行。

發現財產分割有問題,也可以訴訟主張權利。《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二、對於離婚時應當分割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在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適用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計算。

當然,如果是生效的裁判書或調解書已經處理過的夫妻共同財產出現以上情況,則應通過再審程序解決,如果涉及到得財產生效的裁判書或調解書沒有處理,則應由當事人重新起訴。

三、對於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這個訴訟時效期間,法律並未設定,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兩年的訴訟時效起算,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離婚時若是民事主體沒有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分割,那麼需要在離婚後的兩年內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想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需要在離婚內的兩年內書寫訴狀然後起訴,否則可能由於證據不足不能使得財產權益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