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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分手財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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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分手財產怎麼分?

情侶分手財產怎麼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意見人民法院試圖過上同居夫婦沒有婚姻登記”的名義,常見的收入和財產購買由雙方在同居生活,當非法同居關係被視為一般共同財產。“一般共享”的部門是沒有本質區別的共同財產的丈夫和妻子共同分享在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也就是説,雙方在同居期間收到的收入和房地產購買都是平等的,無論雙方投入的資本。

原則上,雙方享有股權並終止同居關係時,原則上平等分配。在共同生產生活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可以視為共同債權債務。共同債務平分;普通債務減半償還。但是,共同債權和債務的不平等份額可以按份額享有和承擔。共同責任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同居生活前對方自願捐贈給對方的財產可以作為禮物處理;如對方提出的財產要求,結婚時間不長或對方生活有困難的,可由對方自行決定退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未辦理結婚登記就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若干意見》非法同居關係終止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的共同收入和購買的財產,按一般共同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對方自願捐贈給對方的財產可以作為禮物處理;當事人要求賠償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律師事務所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見》第(18)條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