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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

財產分割 閲讀(2.45W)

一、如何合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

如何合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

是不存在合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因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勢必是會影響到對方的合法權益。

1、被侵犯財產一方應配合法院積極調查取證,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為的證據,在最大程度上保護自己的財產權益。

2、只要證實一方有上述行為,法院對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離婚後,取得了證據證實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被一方用上述行為獨佔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4、人民法院對上述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如罰款、拘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處理即是處分權。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徵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屬於無效民事行為。

然而應注意的是,為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為有效。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關係。根據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對於共有共有財產,共有人的權利涉及全部共有財產,而不僅僅是對自己在其中所佔份額的那部分財產。

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沒有徵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無權單方處理共有財產,也無權單方處分屬於自己應占份額的那一部分財產,擅自處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異議的,可以認定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則贈與行為無效,受贈人應當返還贈與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財產做處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對方的同意或默許。

二、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處理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隱藏是指藏匿,不顯露。轉移是指改換原物的地方。變賣是指出售財產什物,換取現款。毀損是指損傷、損壞。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實行法定夫妻財產製的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或實行約定財產製的夫妻將約定為共同財產或將婚後所得的財產部分約定為共同所有的財產。偽造債務是指夫妻本不對人負擔共同債務而偽造證據證明負擔,或者對債權人負擔共同債務而誇大其數額。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是指偽造共同債務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偽造的共同債務以後獲得該共同財產的全部或一部,是否有侵佔另一方財產的企圖依據客觀的事實加以判斷。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離婚的時候,發現對方存在惡意轉移財產這樣的一種情況的話,完全是可以蒐集相關的證據並且將這個證據及時的提交給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會根據所提交的證據的情況,然後作出公正的處理。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作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