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據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的內容是什麼?

財產分割 閲讀(7.67K)

據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的內容是什麼?

一、據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的內容是什麼?

據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的內容是:法院會根據離婚訴訟案件的審理原則首先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無過錯方對過錯方的過錯給予諒解,過錯方也也願意接受調解,則雙方存在調解的基礎,法院會調解處理。如果雙方確實矛盾無法調和,或一方堅持要求離婚,則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

二、婚姻過錯方財產分割、家庭暴力離婚財產分割

1、家庭暴力離婚分割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

2、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指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導致夫妻離婚時,過錯方應對無過錯方給予民事賠償的法律制度。

三、因第三者離婚財產分割、婚外情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

2、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並無必然的聯繫。

3、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並非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

3、出軌者少分財產應該是判決結果中的“少分”,這種“少分”,實際上是因為無過錯方提出的離婚損害賠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官在依法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後,又判令出軌者向無過錯方支付了一定賠償,從而使得從總的判決數額來看,出現“婚外情出軌者少分財產”的慣例。

4、離婚的損害賠償和離婚時的夫妻財產分割並無必然聯繫,它是一項單獨的損害賠償金,而且只有在出軌的一方出現嚴重過錯(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一方婚外情導致離婚時,無過錯方並不一定能得到額外的財產。

如果在離婚的過程中對方有過錯並且當事人一方有相關的資料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的可以向其要求相應的賠償,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無過錯方的分割原則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應當相依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如果不能達成這一致的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