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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車一方不讓開怎麼辦?

財產分割 閲讀(5.88K)

一、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車一方不讓開怎麼辦?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車一方不讓開怎麼辦?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車一方不讓開可以協商分割車款,若是無法協商一致,此時並不能上訴法院處理。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規的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若是遇到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車一方不讓開的情形時,最好不要強制開車,否則很有可能會發生安全事故。由於一般情形下,法院並不會受理夫妻雙方各在結婚期間提出的財產分割請求,故此對於配偶一方無故不讓處置共同財產的情形,可以選擇離婚